各位考生:
现就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时间、地址
请报名时选择东西湖区(报名点)且考试合格考生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时间段内,到东西湖区财政局(径河街金北一路51号台商大厦)1103室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领证前准备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领证前,须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资格审核。
三、领取方式
考生遵循自愿原则,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二选一)。
(一)现场领取。本人携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身份证原件到东西湖区财政局1103室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本人考试合格成绩单、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需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
(二)邮寄送达。邮寄送达须考生自愿提出申请,申请邮寄证书的人员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办理邮寄手续。邮寄产生的邮费由领证人自行承担。

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6日